關于修訂廣州開發區(黃埔區)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本政策措施適用于經營關系在廣州開發區、廣州市黃埔區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轄園區(以下簡稱本區)范圍內,有健全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單獨入統的分公司視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關規定的工業企業、現代服務業企業、總部企業、高科技企業或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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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落戶獎】對新落戶本區的規模以上廣州市外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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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首次經國家部委單獨或聯合認定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工程實驗室、產業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等研發機構或企業,給予300萬元一次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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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首次經國家部委認定的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企業、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企業給予200萬元一次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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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規獎】對規模以下企業首次成長為規模以上企業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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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規模(限額)以下企業首次成長為規模(限額)以上企業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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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臺(套)突破獎】對企業研發生產的產品列入國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廣東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廣州市首臺(套)重點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并實現銷售的,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扶持,單個企業每年最高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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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創業大賽】對參加科技部主辦的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國家賽獲一等獎、二等獎及三等獎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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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獲得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批復下達的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廣東賽區一等獎、二等獎及三等獎的企業,按扶持金額的50%給予資金配套,最高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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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改造補貼】對實施經備案技術改造或增資擴產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2億元以上的企業,按項目設備和工器具購買金額的12%分期給予扶持,每個項目最高3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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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資助】對已建立內部研發機構、當年研究開發費用500萬元以上,且同比增長5%以上的規模以上企業,按研究開發費用的1%,分等級分比例給予最高1200萬元的扶持。對新增入統且研究開發費用合計在50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研究開發費用的1%,給予最高50萬元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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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其產品被工業和信息化部評選為工業軟件優秀產品、工業互聯網APP優秀解決方案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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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獎勵資助】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且屬第一完成單位的,分別給予150萬元、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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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人才獎】對符合第20條規定的總部企業人才,按個人年度工資薪金總額分檔給予扶持,每人每年最高150萬元,單個企業扶持對象不超過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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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能級獎】對首次上榜世界500強、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中國制造業企業500強、中國服務業500強、中國零售100強的企業,分別給予20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1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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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用房補貼】對符合條件的總部企業在本區租用辦公用房且自用的,按每平方米50元/月給予租金補貼,補貼期限3年,每年最高補貼300萬元;對在本區購置辦公用房且自用的,按購買房價的1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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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國家和省、市商務部門認定(含增補)的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園區/基地,分別給予200萬元、150萬元、50萬元一次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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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首次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軟件名園的軟件園區,分別給予園區運營主體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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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展補貼】參加特裝展的,特裝展臺規模達到100平方米、150平方米的,分別給予10萬元、15萬元一次性補助;參加標準展的,按每個標準展位費用的50%予以補助,同一展覽項目每家企業最高可獲兩個標準展位的補助。單個企業每年累計最高補助20萬元。
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