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最新政策通知,相較于往年發布的申報通知,本年度評價機制出現一項關鍵調整——首次參與評價的企業被明確納入實地核查范疇,這是今年評價工作的顯著變化。以下從調整要點、核查細則及企業應對建議三方面展開說明:
一、實地核查機制的重要調整
2025年評價政策首次將"首次申報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的企業"列為必須接受實地核查的群體。以往實地核查主要聚焦高風險企業類型(包括職工總數≤5人、科技人員占比≥90%且職工數≥50人、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而本年度政策突破原有范圍,要求所有首次申報企業無論規模大小、信用狀況如何,均需在結果公示前完成實地核查程序。
強化對企業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審查,防范虛假申報,尤其針對新參評企業可能存在的材料不熟悉、填報疏漏等問題
二、實地核查的具體內容
核查由省級主管部門組織,重點核驗以下材料:
1、基礎信息真實性
《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表》內容的準確性;
企業職工總數、科技人員占比等關鍵數據。
2、財務與研發材料
上一年度職工人數統計表(注明科技人員數);
研發支出輔助賬匯總表或研發費用歸集證明;
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利潤表)。
3、信用記錄
通過“信用中國”“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核查企業是否存在違法失信記錄
三、首次參評企業的注意事項
1、提前完善佐證材料
除營業執照、知識產權證書等常規申報材料外,建議重點整理以下關鍵資料:
研發費用的詳細歸集憑證;
職工社會保險繳納記錄(需體現全員覆蓋情況);
研發項目立項文件及相關輔助賬冊。
2、規避常見填報誤區
研發費用歸集環節:需嚴格遵循《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規定,確保費用類別劃分精準、憑證齊全;
科技人員界定標準:對于兼職或臨時聘用人員,需提供"全年累計實際工作時間≥6個月"的證明文件(如考勤記錄、工資發放憑證等)。
3、把握時間節點
系統申報窗口期:2025年6月30日至9月30日;
實地核查安排:需在結果公示前(10月31日前)完成,建議企業至少預留1個月時間進行材料梳理與現場準備,避免因時間緊張影響核查進度。
四、政策要求對比:2024年 vs 2025年
核查對象 | 2024年要求 | 2025年要求 |
職工≤5人 | ? 需核查 | ? 需核查 |
科技人員≥90% 且職工≥50人 |
? 需核查 | ? 需核查 |
嚴重失信企業 | ? 需核查 | ? 需核查 |
首次參評企業 | 無需核查 | ? 需核查 |
首次參評企業應盡早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注冊賬號,提前熟悉系統操作,并關注省級部門發布的實地核查細則。需要輔導填報可致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