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復審請求
(一)受理條件
專利申請人在收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作出的駁回決定之日 起三個月內,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提出復審請求。
(二)獲取途徑
1. 知識產權業務受理大廳; 2. 專利業務辦理系統(https://cponline.cnipa.gov.cn); 3. 接收郵寄。
(三)申請材料
《復審請求書》。
(四)辦理流程
1. 填寫《復審請求書》
請求人可以登錄國家知識產權局政府網站(www.cnipa.gov.cn) 下載復審請求書標準表格。
2. 提交《復審請求書》
(1)網上辦理
請求人可以登錄專利業務辦理系統(https://cponline.cnipa.gov.c n),使用復審無效電子請求模塊提交復審請求文件;
(2)當面提交
請求人可以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業務受理大廳復審無效(收文) 窗口面交;
(3)郵寄提交
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薊門橋西土城路 6 號,國家知識產權局 專利局復審和無效審理部,100088。
3. 繳納復審請求費
請求人應當在收到駁回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繳納復審費; — 27 — 發明專利 1000 元,實用新型專利 300 元,外觀設計專利 300 元;
4. 答復復審通知書
針對復審請求,合議組可以采取書面審理、口頭審理或者書面審 理與口頭審理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審查。
針對合議組發出的復審通知書,復審請求人應當在收到該通知書 之日起一個月內針對通知書指出的缺陷進行書面答復;期滿未進行書 面答復的,其復審請求視為撤回。復審請求人提交無具體答復內容的 意見陳述書的,視為對復審通知書中的審查意見無反對意見。
針對合議組發出的復審請求口頭審理通知書,復審請求人應當參 加口頭審理或者在收到該通知書之日起一個月內針對通知書指出的 缺陷進行書面答復;如果該通知書已指出申請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 細則和審查指南有關規定的事實、理由和證據,復審請求人未參加口 頭審理且期滿未進行書面答復的,其復審請求視為撤回。
復審請求人進行書面答復的,應當提交意見陳述書。
(五)辦理進度查詢
1. 電話咨詢:(010)62356655;
2. 信函咨詢 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 6 號,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 復審和無效審理部,郵政編碼:100088;
3. 網絡查詢 請求人可以登錄中國及多國專利審查信息查詢(https://cpquery.c nipa.gov.cn)查詢相關審查信息。
(六)辦理結果
1. 復審請求符合要求的,復審和無效審理部將發出受理通知書; 復審請求不符合要求的,將發出補正通知書、視為未提出通知書、不 予受理通知書。
2. 復審請求受理后,復審和無效審理部經審查作出復審決定書; 復審請求人針對復審通知書期滿未書面答復的、或者撤回復審請求 的,復審和無效審理部將發出復審案件結案通知書。
(七)監督評價
1. 電話投訴:(010)62083357;
2. 網上投訴
專利審查評議(專利業務辦理系統 https://cponline.cnipa.gov.cn 中專利審查評議模塊 https://comment.cponline.cnipa.gov.cn);
3. 信函投訴
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 6 號,國家知識產權局信訪室。 郵政編碼:100088。
(八)辦理時限
一般情況下,在收到復審請求書和復審費之日起 1 個月內,復審 請求經形式審查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的,向復審請求人 發出復審請求受理通知書。
復審請求受理后,需經過前置審查、合議審查程序,具體審理時限視所屬領域案件數量和審查人力資源情況、復審請求人答復情況等 而定。
(九)便利化舉措
1. 相關業務可通過便民咨詢熱線(010)62356655 獲取便利業務 辦理的相關信息;
2. 申請人可自主選擇線上或線下辦理渠道。
(十)服務質量保障
實行一次性告知。
(十一)相關表格
下載網址:國家知識產權局官方網站首頁,“政務服務”欄目中表 格下載頁面:https://www.cnipa.gov.cn/col/col192/index.html